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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一庵的主意说及其对泰州王学的修正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王一庵的主意说及其对泰州王学的修正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14 14:10:44
 
王一庵的主意说及其对泰州王学的修正 Wang Yi-an’s Idea Theory and Its Revision of Taizhou School of Wang Xue 关键词:阳明学 泰州学派 王一庵 主意说 提要:王一庵的格物说是在心斋“淮南格物”的基础上作了适当发挥,而其主意说则是自家体验出来的。他早年师从王瑶湖,与瑶湖的“提醒良知”说存在瓜葛,至少受到过瑶湖之学的某种启迪。一庵的主意说在其生前不为同门所信,生后亦不被刘念台所知。其主意学说主要包涵三个论题:“意近乎志”、“意是心之主”和“独即意之别名”。这些思想不仅使一庵找到了限止人心妄动乱发的有效武器,而且解决了王阳明《大学》观的前后矛盾,使致知(良知)重新返回到诚意,并用意之体取代了心之体,从而从全新的角度完成了对阳明学说尤其是泰州王学的修正。具体地说,就是对师门中相当流行的“当下精神”等作了修正,并对心斋的“百姓日用是道”及乐学精神等作了某种限定。一庵虽充分认同并摄取了心斋思想的长处,比如“明哲保身”论、经世说和平民教育思想等,但对其流于情识、猖狂恣肆的“危险”趋势,亦可谓了如指掌。因此一庵所发出的声音,与泰州王门的主流话语总是不能同调,似乎同门中唯其一人,还保持着几分清醒。这就使得一庵的存在,在泰州王门中显得别具一格;甚至在整个阳明学的发展过程当中,也给人以独树一帜的感觉。 作者:钱明,1956 年生,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。 一 王一庵(1503-1581),讳栋,字隆吉,号一庵,泰州姜堰镇人。其父王濽,号柏林,以医术著称。一庵初习举业,年十一瘟疫流行,奉父命备药材,施救村镇。二十四岁师事州守王瑶湖,“学古之道,守阳明高第弟也”(《一庵王先生遗集》卷上《年谱纪略》,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》第 10 册第 49 页;以下简称《遗集》并注页码)。翌年入门伯兄王心斋,“受格物之旨,躬行实践,得家学之传”(同上);亲炙心斋之教,凡十有五年。嘉靖三十七年,由岁贡授江西建昌府南城县训导,台使聘主白鹿洞会,又主南昌正学书院,并创太平乡等讲会,集布衣为会。 四十二年以内艰去官。四十五年起补山东泰安州学,未几迁江西南丰教谕。泰安士人不忍其离去,“尝有复得亲东南圣人之颂”(同上)。隆庆二年,集水东大会,建义仓,著《会学十规》及《一庵会语》,“其间诚意之旨尤发前圣所未发”(同上)。五年,迁深州学正,历三任。六年,致仕归,清贫如洗,乐学不倦,开门授徒,风动远近。同年创建归裁草堂,著《会语续集》,修《族谱遗稿》。万历三年,立宗祠,置祭田,定祀典,并著《易说》、《祠堂纪事》等书。四年,聘主泰州安定书院,朝夕与士民讲学;构吴陵精舍(即今崇儒祠),以祀心斋。卒后,“里中咸称之曰:越中、淮南生三王夫子”(同上),意使一庵与阳明、心斋并举。 黄梨洲《明儒学案》记录一庵时有一段重要评述: 先生(一庵)之学,其大端有二,一则禀师门格物之旨而洗发之,言格物乃所以致知。……一则不以意为心之所发,谓自身之主宰而言谓之心,自心之主宰而言谓之意。心则虚灵而善应,意有定向而中涵,自心虚灵之中确然有主者,名之曰意耳。昔者先师蕺山(刘念台)曰:“人心径寸耳,而空中四达,有太虚之象。虚故生灵,灵生觉,觉有主,是曰意。”故以意为心之所发为非是,而门下亦且齗齗而不信。于是有答董标《心意十问》,答史孝复《商疑》。逮梦奠之后,恽日初为《刘子节要》,尚将先师言意所在节去之,真索解人而不得。岂知一庵先生所论,若何符节。先生曰:“不以意为心之所发,虽自家体验见得如此,然颇自信心同理同,可以质诸千古而不惑。”顾当时亦无不疑之,虽其久于门下者,不能以释然。下士闻道而笑,岂不然乎?周海门作《圣学宗传》,多将先儒宗旨凑合己意。埋没一庵,又不必论也。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,浙江古籍出版社 1992 年版,第 856 页)也就是说,一庵的格物说不过是在心斋“淮南格物”的基础上作了适当发挥,而其主意说则是自家体验出来的。如果说前者是“禀师门”而发的学术承续,那么后者便为“质诸千古而不惑”的理论独创。 对梨洲的这段评述,笔者想作三点补充: 一是一庵师从王瑶湖之事。王瑶湖,名臣,字公弼,瑶湖乃其号。“南昌人,自幼颖异,从王文成公学,精思默证,一洗支离旧习。由进士任泰州,作《论民录》。……令诸士师王心斋,一时江北淮南仰泰州为山斗。继由外员郎出佥浙臬,为文成抚孤,以东粤少参去位。林居,日与邹东郭、钱绪山诸公往来论学,见悟益明,浙士慕之。”(《新修南昌府志》卷十九《人物》,万历十六年范涞修刻本)故王龙溪誉之曰:“其官于泰也,以州里之休戚为己任;其官于浙也,以师门之休戚为己任。”(《王龙溪先生全集》卷十三《王瑶湖文集序》)瑶湖与心斋关系甚密,如嘉靖五年八月构安定书院,聘心斋主教事;同年十月北上时,心斋作《明哲保身论》以赠之(《心斋先生全集》卷二《年谱》嘉靖五年条)。故阳明在与王瑶湖的五封书信中,有三封提到心斋,如曰:“此间朋友相聚,颇觉比前有益,欲共结庐山中,须汝止为之料理,而汝止以往岁救荒事心,必欲辞去,今乃强留于此,望公弼一为解纷事,若必不可为,然后放令汝止归也。”(见钱明:《〈王阳明全集〉未刊佚文汇编考释·与王公弼二》)不仅如此,阳明在与公弼的信函中还对其学术上所取得的进步以及所提出的“提醒良知”说(《王阳明全集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 年版,第 215 页),大加赞赏。但阳明认为:“所云‘困勉之功’,亦只是提醒工夫未能纯熟,须加人一己百之力,然后能无间断,非是提醒之外,别有一段困勉之事也。”(同上)依旧强调本体与工夫的合一。可见,王公弼所谓的“提醒良知”,不过是想用“困勉之功”对本体良知作些补救罢了。在阳明门人把阳明“在良知上体认”(同上)的本体工夫说向极端化方向发展的背景下,公弼作出这样的修正,有其一定的合理性。笔者以为,王一庵的主意说,不仅同样与这种背景有关,而且还与王公弼的“提醒良知”说存在瓜葛,至少受到过公弼之学的某种启迪。 二是一庵主意说在其生前不为同门所信之事。在黄梨洲看来,周海门作《圣学宗传》,“埋没一庵”是一大失误。其实一庵主意说在其生前就不被同门所理解。一庵在与王东崖书中曾曰:去岁与令弟言之,恐未全信。有刻《诚意解》数条,寄家乡诸友。虽唐一桥亦无一字见寄,恐亦未之全信。后附数纸清正,得手教,且辱许可。但良工独苦之处,未蒙一一批答,鄙意真以立意为嫌,然有甚不得已者。知我者其惟此刻乎?罪我者其惟此刻乎?(董瑒《刘子全书抄述》,载《刘子全书》卷首,第 27 页;该信未见于袁承业《遗集》排印本)这说明连王东崖这些亲朋好友也对一庵的主意说“未之全信”。而《诚意解》所反映的一庵之主意说,在一庵眼里,乃是世人了解或罪责自己的主要依据。由此可见,在王门中,一庵提出的主意说,其势单力薄之程度,甚至超过聂双江提出的归寂说。一庵本人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: 今吾辈倡会而类应不多,岂皆人之不肯信、不肯为哉?良由吾德之尚孤耳。于此正当反己自责,极力担当。……若萌一毫尤人责人之意,便不是修己立本功夫,去格物之学远矣。(《遗集》第 93 页) 以为是自己修行尚欠火候,积德还不到家之故。然笔者却赞同吉田公平的解释。吉田氏认为:当时思想界对一庵诚意说几乎没有任何反应的原因,虽然可以举出其诚意说提出于晚年;与宣讲传播诚意说相比,一庵更注重自责自修;以及学术交流范围不广,《会语》等著作流传不够等原因。但更主要的,还是由于一庵的思想与当时思想界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所致(参见《陆象山と王阳明》,日本研文出版 1990 年版,第 327 页)。因为当时在一庵从事学术活动的地区,占主导地位的是以王东崖为首的王心斋之亚流,整个社会从上层到下层受心斋思想的影响是很深的。在这样的环境下,一庵所提出的实质上是企图修正心斋亚流之发展轨道的主意说(后文详述),不啻滔滔大海中所掀起的小小浪花,结果只能是昙花一现、瞬息即逝,要想传至后世几乎是不可能的。 三是一庵主意说不被刘念台所知之事。黄梨洲曾述及过这样一段史实:刘念台所谓“意为 心之所存”的思想,“泰州王栋已言之矣”,然“师未尝见泰州之书,至理所在,不谋而合也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10 册第 51 页)。其实,这段史实的发现者应是念台的得意门生董瑒。据董瑒《刘子全书抄述》记载: 如子(刘念台)以意为心之所存,其论似创,当时学者如董标、史孝复辈,惊为异说。然朱子尝有“意是情专所主时”语,敬斋胡氏亦云:“心有专主之谓意,《大学解》以为心之所发,恐未然。”特语焉不详。瑞生守其说,不敢以告人。距子辞世三十八年,得泰州王氏门人王一庵先生栋《遗集》二册读之,内有《会语》及《诚意问答》,所言与子恰合。…… 盖得此比对,而“心之所存”,其旨较然。一庵氏师泰州,传格物之教,以溯良知。犹程 门之豫章,而见从体验,不苟徇师说。子当年未见此集,一时诸未信者,不减一桥、东崖诸人。而没后纂微言者,以己见删增原本。……并证以一庵氏之说,使知“意之所存”一语,标揭尼山秘旨于二千一百余年之后,又有遥相契合者,非为异说,子之苦心庶不终晦。(《刘宗周全集》第 5 册,台湾中央研究院 1997 年版,第 765-768 页)几乎同样的记载,亦见于董瑒为梨洲所撰之《刘子学案序》中(参见同上书第 801-802 页)。也就是说,董瑒是在刘念台殁后三十八年得一庵著作后,才确信念台主意之学“非为异说”,此前因受同门学者之影响,而“不敢以告人”。可见,一庵著作的发现,在当时起到了为主意说正本清源的作用。 二 一庵的主意学说主要包涵了以下三个论题: 第一,“意近乎志”。一庵以物为末,身为本,故其学强调“反身立极”、“反求诸己”,认为格物是“知本”的工夫,修身是“立本”的工夫,而诚意则是“所以立之之功”,即“定向”的工夫(参见《遗集》第 80、81 页),故“诚意一言,关系总要”(《遗集》第 63 页)。然惟有“真知身为天下国家之本”(《遗集》第 54 页),又执定“修身立本之主意”(《遗集》第 64 页),即确立“立本”的志向,“修身立本”才会有“切实下手”的方向和目标,进而“本可立,身可修”。一庵曰:“今人知格物反己之学,而犹不免于动气责人者,只为修身主意不诚。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868 页)“但能决定以修身立本为主意,则自无邪念。”(同上第 869 页)这里所谓的主意,有定向、志向之含义,亦即人的意志。志有定向,“志意原不相远”(同上第 868页)。所以一庵说:“意略在前,主意立,而后志趋定矣。……注云‘志有定向’,亦是说主宰定也。志与意岂相远哉?”(《遗集》第 55 页)又说:“意近乎志,即经文之所谓有定也。行者之北之南,必须先有定主,主意定,而后静且安,则身修矣。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868 页)众所周知,“意近乎志”的思想,先秦的墨子和荀子、汉代的董仲舒、宋代的朱熹、乃至明代的王阳明等,都有过相关论述,一庵只不过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确证和阐发。 第二,“意是心之主”。所谓“主”有两层涵义:一是“主宰”,即“自心虚灵之中确然有主者”(《遗集》第 54 页)。一庵曰:“人心之灵,原无不发之时,当其发也,必有寂然不动者以为之主,乃意也。此吾所以以意为心之主宰,心为身之主宰也。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870页)又曰:“谓心之生机无时不发,当其发喜、发怒、发哀、发乐之际,皆必有未尝发者以宰乎其发,故能发而皆中也。不然只是乱发,岂复有中节之和哉?”(《遗集》第 85 页)就是说,通过意的主宰作用,能使人心中有所主,发而皆中,是非明辨。可见这种主宰作用,其实就是统摄、调控的作用,若与意的定向作用相配合,就会使意在内质与功能上全面超越志。意由单一的定向作用,演进为多元的定向、主宰等作用,这是一庵主意说的价值之所在。在一庵之前,无论宋儒还是明儒,都主张以心为主宰,如朱熹以心为性、情之主宰(参见《朱子语类》卷五、卷九十八),阳明以心为意、知、物之主宰。而一庵的心意之辨,则把这种关系颠倒了过来,让意来抑制、监督和调控心,从而使“人心所以能应万变而不失”(《遗集》第 55 页)。二是“主意”,即“意有定向而中涵”(《遗集》第 54 页)。如果说“主宰之意”是对“人心”而言,侧重的是意与心的关系,那么“主意之意”则是对“率意”而言,侧重的是意之专一性与随意性的关系。一庵曰:“凡今之不肯精细入思,从容中道,而担任气作用者,率意径情,且侈然号于人曰:‘吾自良知妙用矣,管甚人是人非;吾自性天流行矣,管甚无破无绽。’少循规矩,则谓之拘执道理;少尽报施,则谓之陪奉世界。”(《遗集》第 92 页)一庵强调的是意的专一与定向,而非随意与径情。在他看来,“今之谈率性者,多是率意非率性也”(《遗集》第 86 页)。因此,为了避免自己的心意之辨被人利用,而导致率意妄动的弊病,一庵特地对“意”作了一定限制:“所谓意也,犹俗言主意之意,盖意字从心、从立,中间象形太极圈中一点,以主宰乎其间。不著四边,不赖倚靠。人心所以能应万变而不失者,只缘立得这主宰于心上,自能不虑而知。不然,孰主张是,孰纲维是?圣狂之所以分,只争这主宰诚不诚耳。”(《遗集》第 55 页)也就是说,意必须要有“主”来规范,不然的话,就易于成为率意。“率”即泛然随任,“主”即定向专一。一庵用“中涵”、“中道”来规定意,就是要把意限止在“心同理同”的群体意志的范围内,而消除“才有起,便即是私”的个人意志对“意”的干扰和侵蚀。所以他说:“予所谓意犹主意,非是泛然各立一意,便可言诚。”(《遗集》第 64 页)又说:“忠恕总是一字,意而已矣。”(《遗集》第 71 页)主意便是要专主忠恕之意。这种观点,与黄宗贤反对“惟意而出”的思想,在本质上并无二致。 第三,“独即意之别名”。一庵强调意为心之主宰的目的,不仅是为了肯定意的统摄、调控作用,而且是为了突出意的本体地位。这从下面这段对话中可以窥见一斑:“问:‘前辈多言敬则中心有主,今曰诚意则心有主。谓主敬不如主诚者乎?’曰:‘不然,诚与敬俱是虚字。吾非谓诚能有主,谓此修身立本之意乃有主也。诚字虚,意字实。……皆必有一件物事主宰于中,是把柄。今只泛言敬,则中心有主不知主个甚么?将以为主个敬字,毕竟悬空无所附着,何以应万变而不动心乎?’”(《遗集》第 81 页)宋儒以诚为太极为实理,一庵则反其道而行之,认为“诚字虚,意字实”;诚修饰附着意,意乃寂然不动处的“一件物事”,即具有特定话语、规范、尺度的道德本体(如忠恕)。意对心所实施的主宰作用,正是其道德本体的自性显现。因此,所谓主宰之意,实即本体之意。正因为是本体之意,所以一庵又把“意”称为“独”,而“独即意之别名”:“意是心之主宰,以其寂然不动之处,单单有个不虑而知之灵体,自做主张,自裁生化,故举而名之曰独。”(《遗集》第 55 页)也正因为是本体之意,所以一庵认为,对“诚意”也要作形上学之理解,他说: 今之讲学者,不入于老则入于佛,不入于佛则入于告子。……推原其故,盖始于认《大 学》诚意为心之所发,是不免于发后求诚,而去欲防私之弊所由以起。此高明之士所以鄙 之而跳入于老佛场中,亦无怪其然也。《大学》诚意,本说心之主宰,主宰一定,自无邪 私物欲可干。此先天易简之真机。……不究其因,反以吾儒之学不如彼之直截超脱,而往 往借用其说以补足吾儒教法之全,不亦惑之甚哉?(《遗集》第 76 页) 一庵还进一步对诚意与私意作了区分:“盖意才有起,便即是私,《大学》意诚,岂待意起而后诚乎?”(《遗集》第 99 页)正是这一意义上,一庵才认为杨慈湖的“不起意”说,“不可尽以为非”(同上)。在一庵看来,诚意并“非察私防欲”(《遗集》第 55 页)的已发之功,而是动念之前的未发之功,或曰本体之功;若“知诚意之为慎独,则知用力于动念之后者,悉无及矣”(同上)。 不难看出,这种以意为心之主的主意说,不仅使一庵找到了限止人心妄动乱发的有效武器, 而且解决了王阳明《大学》观的前后矛盾,使致知(良知)重新返回到诚意,并用意之体取代了心之体,从而从全新的角度完成了对阳明学说的修正。 王一庵与王门中另一有主意说倾向的王塘南不同的是,一庵只是把意志活动区分为“主意” 与“率意”,注意到意在本体层面与作用层面上的内在差异,以及在道德功能与日用功能上的反向互动,主张以定向专一性的“主意”限制泛然随任性的“率意”。而塘南则从一开始就对意的随任性抱有警惕,因而始终没有放弃对意有制约、调控作用的理性之知,认为意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知:“知者意之体,非意外有知也。”“意者知之默运,非与之对立而为二也。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549 页)因为在塘南看来,意尽管与念不同,但随时有可能发动而生念,导致个人意志的膨胀。所以他主张“学贵从收敛入”,以确保知的本体规定及道德统摄作用。这一思想后来由刘念台作了进一步的发挥。 若再进一步把王一庵的主意说与王塘南、刘念台的主意说作番比较的话,就不难看出,塘 南是从“几”的角度审视关照“意”,视“意”为仅次于“性之体”的“动而未形、善恶未分”的“微萌”样态(参见《友庆堂合稿》卷四《潜思札记》),强调的是“意”的潜微、生生之特性;而一庵则是从“志”的高度提升规定“意”,视“意”为“自心虚灵之中确然有主者”,强调的是“意”的定向、主宰功能。如果说前者注重的是“意”的存在状态,那么后者注重的便是“意”的本体作用。所以塘南只说“独即意之入微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546 页),一庵却明言“独即意之别名”。而念台的主意说,在思维路径上则可以说是近于一庵而远离塘南的。 不过念台要比一庵精致、深刻得多。是他把“意”字与“念”字明确区分了开来,亦是他把“意”真正提升到本体的高度,更是他让“意”不仅取代了“志”,而且涵盖了“性”与“知”的功能,从而使“意”成为其哲学体系中的核心范畴。正是这一意义上,笔者主张将念台视为王学主意 学说的最后完成者(对此笔者将另文专论)。 三 王一庵的主意说与其师心斋无任何学承关系,而完全是其自家体验的结果,对此一庵毫不讳言:“不以意为心之所发,虽是自家体验见得如此,然颇自信。心同理同,可以质诸千古而不疑惑,岂以未尝闻之先师而避讳之哉?”(《遗集》第 64 页)至于一庵提出主意说的目的,用他自己的话说,就是为了避免因见闻情识与良知真宰的“混而难别”,而产生“捕风捉影”,“非踏实履平之学”的弊病(参见《遗集》第 76 页)。具体地说,则是为了修正师门中相当流行的“当下精神”: 《大学》之旨,必从格物致知方得止于至善。盖必挈度于人己之间,使彼此皆安而本 末不乱,然后吾之举动尽出于良知天理,而不混于见闻情识、俗态私心,乃为至善之地, 无怨无恶、无咎无疵,如此则当下精神始有着落。不然则当时佛老诸人何者不是当下精神, 而于此道中正之全终有歉也。(《遗集》第 76 页) 同时亦是为了对心斋之学作出某种限定,比如一庵诠释心斋的“百姓日用是道”(《王心斋先生遗集》卷三《年谱》)谓: 君子谓百姓日用是道,特指其一时顺应不萌私智者,言之谓:虽圣贤处此,不过如是,惟其冥然暗合,而不知其即此是道、是性、是圣、是贤。故转眼便作跷蹊,非自私则用智,忽入于禽兽之域,而亦不自知也。(《遗集》第 86 页) 心斋的“百姓日用是道”论认为,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往来、视听持行、泛应动作处,只要是不假安排,即没有作伪,便是“圣人之道”。因此,检验“圣人之道”的标准,亦应是百姓日用:“圣人之道,无异于百姓日用。凡有异者,皆谓之异端。”(《王心斋先生遗集》卷一《语录》)而一庵则对符合“圣人之道”的百姓日用作了严格限定,从而使心斋所谓的“百姓日用之道”,成为没有“自私用智”,有别于人之自然本能的道德之性。 再比如针对泰州王门津津乐道的乐学精神,一庵批评道: 游歌笑舞,固莫非行乐事件,然若恣肆猖狂,太涉暴气,反失天性中自在和平之真体。孔、颜、周、程之乐,都只无声无臭。今日用间,但觉忻忻融融,无忧郁烦恼处,即是乐也。(《遗集》第 70 页) 在心斋那里,乐既是人日常生活中经验的感性快乐,又是一种活泼怡悦、超然自在的精神境界;所谓“好学不费些子气力,有无边快乐”,便是乐;能超脱者,才是真乐(参见《心斋先生学谱》第 8 页)。梨洲指出,这种乐“最难理会,稍差便入狂荡一路”(《黄宗羲全集》第 7 册第 841页)。而事实上,心斋以后的泰州王门亦的确沿着乐学路径而出现了随顺自然、狂荡自恣的弊端。 一庵可以说是王门内部针对这种倾向较早提出批评的人之一。至于他对乐的解释,则更是别出匠心,已接近于程颐川所说的平静而无烦恼的“定”之境界,与心斋的乐学之旨相去甚远。 在修正心斋之学及泰州王门的同时,一庵还直接对阳明学说进行了修正。比如为纠正王门内部对心字的理解混于知觉情识之弊,一庵特地用性字对心作了严格规定,提出了“性是心所生之理”的命题: 心性二字,古人俱不并言。则以心者,神明之含,灵觉之天,性是心所生之理,而为仁义礼智之德者也。心无性生于中,则心止为血肉之躯,惟能知觉作用而已,不足谓之心也。性不管摄于心,则仁义礼智皆为长物而无应感时出之妙,岂足谓之性哉?心之与性离拆不开。……后世邪说横流,混以知觉作用数心说性。(《遗集》第 88 页) 阳明主张“心之本体即是性,性即是理”(《王阳明全集》第 24 页),一庵对阳明的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阐发,认为心有仁义礼智之德与知觉作用的区分,前者是决定心之所以为心的本质规定,而后者则不过是心的血肉之躯,即外在形态。因为“性是心之生理于中,自具五常之德”(《遗集》第 86 页),故若无性生于中,便不足谓之心。 所以一庵明确反对混以知觉作用说心说性,认为这是导致后世邪说横流的病源。不难看出,一庵的这种心性论是对心斋“百姓日用是道”的进一步纠正。 再比如,一庵试图用自己的主意说改造阳明的致良知说。王心斋认为,良知具足,不必加致知之功。一庵对此深表赞同,他说: 明翁(指阳明)所指之良知,乃是大人不失赤子之知,明德浑全之体,无容加致者也。……若复云致,岂于良知上有增益乎?故谓致知则可,谓致良知则不可。良知无时而昧,不必加致。……故学者之于良知,亦只要识认此体端地便了,不消更着致字。先师云:“明翁初讲致良知,后来只说良知。”传之者自不察耳。(《遗集》第 52页) 根据一庵的解释,“所谓致良知者,谓致极吾心之知,得不欠其本初精粹之体,非于良知上复加致也。后因学者中往往不识致字之义,谓是依着良知,推致于事,遂分良知为知,致知为行,而失知行合一之旨。”(《遗集》第 78 页))从表面上看,一庵的这些看法似乎与心斋及其泰州弟子并无二致,但其实一庵否定致良知的目的,并不是要象后者那样取消工夫,而是为了凸显自己的立本主意之功。因为在一庵看来,意为心之主,其本根是生生不息、活泼动态的;而主意乃先天易简之工夫、直截超脱之教法,在超验层次上高于良知或心性(参见《遗集》第 76 页);故若能立本主意,则良知自然“不失赤子之知”,自然“无时而昧”。而且一庵还认为,正是“致”字才导致了“虚空冒认良知,以为易简超脱,直指知觉凡情为性”的弊端(参见《遗集》第 78 页)。这与王学工夫派系统的钱绪山、罗念庵等人批评现成派系统不以致知为功的观察视角正好相反,尽管他们的动机都是为了救正“虚空冒认良知”的流弊。除此之外,一庵一般只说“见在工夫”(第 82 页),而不说“见在本体”,从而与王学主事派亦取得了某种理论上的一致。 一庵虽充分认同并摄取了心斋思想的长处,比如“明哲保身”论、经世说和平民教育思想等,但对其流于情识、猖狂恣肆的“危险”趋势,亦可谓了如指掌、洞若观火。因此,一庵所发出的声音,与泰州王门的主流话语总是不能同调,似乎同门中唯其一人,还保持着几分清醒。这就使得一庵的存在,在泰州王门中显得别具一格;甚至在整个阳明学的发展过程当中,也给人以独树一帜的感觉。 王士纬《心斋先生学谱》(民国三十一年排印本)谓,心斋门下,惟一庵“及门最久,阐著益大”,“故语心斋之家学,或以一庵所得为尤纯也”(第 31 页)。笔者以为,若就一庵独立阐发的主意学说而言,“阐著益大”当是事实,然若就一庵对心斋之学的修正而言,“所得尤纯”则有过誉之嫌。而钱穆所谓“独心斋弟子王一庵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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